【勇武7人案・審訊第十九日】
#勇武派 #屠龍小隊 #串謀 #反恐
獨媒報導 | 2024.05.20
- 有陪審員因病獲3天病假 今日不開庭押後續審
【獨媒報導】2019年12月,「屠龍小隊」成員等涉計劃放炸彈及開槍殺警。6男1女否認「串謀謀殺」及「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」等罪。已認罪、為「污點證人」的「屠龍」隊長黃振強早前接受辯方盤問,今(20日)踏入第19日審訊。惟法官張慧玲於開庭時表示,一名陪審員因病獲3天病假,因此今日不會開庭,但現時未決定下一步如何做,稍後會通知各方明天是否開庭。張官建議其他陪審員可以利用時間,閱讀早前的證供。
本案由3男6女陪審團審理。案中共7名被告,其中6男即張俊富、張銘裕、嚴文謙、李家田、賴振邦及許湛榮,均否認《聯合國(反恐怖主義措施)條例》下的「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」罪、作為交替控罪的「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」;以及「串謀謀殺」罪,對象為警務人員。李家田另否認「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」罪。女子劉佩凝則否認「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」罪。
案件編號:HCCC164/2022、255/2023